針對開警車撞傷2名遊行群眾的事件,台北市警局今天立即作出懲處,肇事員警林建智大過處分,副駕駛廖乾智小過2支,負責督導的警備隊長以及中正一分局長則是各小過乙支;台北市長郝龍斌,對於肇事員警還有直屬長官要求重懲,只是檢方的鑑識報告還沒有出爐,就認定員警個人疏失做出懲處,似乎要快刀斬亂麻,平息這件爭議。
開了一下午的人評會,市警局終於做出懲處。台北市警察局副局長周壽松:「警員林建智在執行公務的時候,有重大疏失核定一大過,警備隊隊長記過一次,分局長記過一次,同行的警員廖乾智記過二次。」
開車的林姓員警大過一支,因為他涉嫌業務過失,只是檢方鑑識報告還未完成,責任尚未釐清,怎麼就急著處分員警。民進黨市議員劉耀仁:「郝市長說要等報告出來,才會做出處分,今天改成下午開人評會,報告出來了嗎?」
中正一分局分局長陳銘政:「值勤當天發生這樣的疏失,做出這樣的結論,不是對肇事的部分。」
議員痛批市府急著滅火,市長要求嚴懲,警察局長不敢不聽。根據市府初步調查,意外發生時員警沒開警報器,沒有喝酒,也沒有一邊開車一邊打電話,為何意外撞傷民眾?卻只說交由檢方調查,也難怪有人質疑市府急著做出懲處,似乎只想趕快給家屬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