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沙鹿有民眾控訴,說6年前花1000多萬跟建商買房子,簽約時保固5年,交屋後卻有漏水問題,修了好幾次,屋主PO文說建商都不處理,面對控訴建商澄清,說保固期間修了好幾次,房屋過保了甚至還補償60萬給屋主,事後簽了切結書,不清楚屋主為何又爆料。

當事人:「我們就是小百姓而已,你知道嗎,好不容易買個房子,結果買成這樣,從買房子就有寫修繕了啦,他就一直拖啦。」


建商秀出一張張房屋修繕照,說原本一塊塊磁磚因為漏水問題壞了,馬上請人打掉重做,水泥重鋪磁磚換成大塊的,修繕時房屋已經過保了,建商自行吸收費用外,屋內漏水問題,建商強調因為屋主不讓人進門修,最後補償60萬元讓他自行修繕,簽了切結書有保密協定,沒想到整件事卻被po上網。
建商強調,保固期間已經有協助修繕房屋,通通沒收錢,過保了也有誠意修,不清楚屋主爆料目的,目前已經委任律師將對PO文的民眾提出刑事毀謗罪,同時要求下架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