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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男嬰「肚蓋紅色符印」 狠父遭重判18年還想回家

編輯 王翊綺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3/24 16:47
最後更新時間:2020/03/24 16:47
狠父因不滿半夜兒子哭鬧,竟下手毆打殺害。(示意圖/TVBS)
狠父因不滿半夜兒子哭鬧,竟下手毆打殺害。(示意圖/TVBS)

桃園一名男子平時沉迷於宗教活動,去年竟徒手打死女友替他生下的兒子,事後僅用紙箱裝屍下葬,女友趁他不在家時偷偷報案,令人髮指的行徑才因此曝光!桃園地院今(24日)依成年然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累犯,重判林有期徒18年,全案可上訴。
 
據聯合報報導,47歲林姓男子喜好從事宗教活動,對信徒們自稱「天師、大法師」,但他私生活複雜,同時和郭姓、林姓2名女子交往,3人同住一個屋簷下。郭姓女子去年3月為他生下兒子,男嬰才出生14天,因深夜哭鬧不停,讓林男心生不滿、情緒暴躁,竟將男嬰活活打死。事後他竟直接拿法器在男嬰肚子蓋上巨大紅色符印,聲稱可以替兒子「保平安」。

 

男嬰喪命後,林男原想將遺體帶回嘉義老家找父親幫忙處理,卻被拒絕,之後竟將嬰屍放在紙箱裡草草埋葬。然而郭女因為心有不安,時常祭拜兒子,還找葬儀社替兒子重辦後事,最後趁林男不在家時偷偷報案,全案才終於曝光。

檢方相驗男嬰遺體時,林和2名女友串通說謊,表示孩子是因為「洗澡不慎摔死」。事後法醫解剖相驗發現,男嬰臉部鼻子、下巴、頭部均有受傷,因顱內出血導致死亡。林男在1月開庭時,兩度向法官要求交保,說自己被羈押時有所反省,希望回去探望父母。法官考量林男有妨害風化前科,5年內再犯屬「累犯」,並且對兒童犯下傷害致死罪,構成「兩個加重」,重判林男1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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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師#大法師#虐嬰#傷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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