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一名婦人,日前到一家診所看病,當時沒有女性醫護人員在場,只剩下男醫師和婦人。婦人指控,醫師為她聽診,卻將聽診器伸進內衣,還用手指頭觸碰她的胸部,她感覺不舒服被騷擾,一狀告上法院,不過醫師提供當天的看診畫面,否認性騷擾指控。
婦人穿著黑色套頭到診所,醫師檢查喉嚨、測體溫,接著拿出聽診器,婦人掀開毛衣,再掀開裡層的衛生衣讓醫師聽診。離開40分鐘後,婦人帶先生上門理論,婦人指控,醫師故意觸碰她的胸部,指著醫師破口大罵,婦人的先生憤怒地用拳頭捶桌。被控醫師:「我覺得有點害怕,因為他說是跑路來這裡,開當鋪業者,跑路到這裡。」
婦人指控,醫師擅自拉出她的衣服,將手伸進內衣趁機摸她的胸部,不過醫師反駁,從頭到尾都按照標準程序,事前還徵詢婦人的意見,在她協助之下掀開衣服聽診。被控醫師:「聽診過程當中,移動過程,我不知道是不是不小心,可能聽診器其實碰觸到一點。」
台中地檢主任檢察官吳祚延:「醫療過程當中,沒有女性醫療人員陪同,而且確實有碰觸她一些身體比較敏感的部位。」
醫師提供監視器畫面,想證明清白,不過當天沒有第三者在場,雙方各說各話,檢方根據婦人指控,認為醫師的動作不屬於聽診常態,而且造成婦人不舒服的感受,依照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
◎畫面診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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