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男子於居家檢疫期間違反規定外出,搭白牌車到酒店喝酒,苗栗縣衛生局裁罰新台幣30萬元,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生效後,苗栗縣首罰。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今天指出,這名違規男子自中國大陸返台後接受居家檢疫期間,14日深夜擅離住所,並搭乘白牌計程車前往酒店,經警方協助調閱相關事證確認後,衡量可能危害大眾安全程度,予以裁處30萬元。
衛生局表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2月25日起生效,針對違反居家隔離者,加重罰則最低20萬至最高100萬元;違反居家檢疫措施者,可罰10萬至100萬元。
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延燒,衛生局指出,截至目前為止,全縣因違反居家隔離、檢疫規定開罰共計5案;在新法公告生效前,已有4起違反居家檢疫措施裁罰案例,因情節較輕,分別裁罰1萬元。
衛生局再次呼籲,接受居家隔離、檢疫民眾切勿「趴趴走」,以免觸法。(中央社)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
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疾管署提醒民眾謹記「一不三要」戴口罩原則:
「一不」: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
「三要」:慢性疾病患者、有呼吸道症狀者、進出醫院者要戴口罩
◤2024史上最熱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