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歐力源早就準備好要落跑,還事先帶了工具回家!86年時他是一名計程車運將,載到被害女子,覬覦她的美色竟然在車上性侵得逞,被判無期徒刑,20年後申請假釋出獄,但檢察官認為歐力源有高度再犯風險,要求用電子腳鐐監控,甚至還實施宵禁,晚間10點到清晨5點都不能出門,偏偏這回破壞腳鐐,從花蓮脫逃,還跑到台北犯案,接下來可能再也無法假釋了。
落跑嫌犯母親:「他的手機也沒帶,(這他的手機?),對。」
因為平時很早睡,根本不知道他到底都在幹嘛,落跑假釋犯歐力源似乎早就準備好,在2日晚間想脫逃。
在86年犯下強盜性侵案件,遭判無期徒刑,歐力源87年發監執行,在獄中表現良好106年假釋出獄,但因為有高度再犯風險,遭地檢署以電子腳鐐監控,甚至還要求晚間10點過後,到清晨5點不得外出,實施宵禁管制。
附近鄰居:「平時住在這邊人都很好,不會跟人家怎麼樣,(你知道他之前犯過案被關),我知道。」
附近鄰居都知道他曾犯案,但假釋後,兩年多來回到花蓮老家,跟家人同住,平時也都作息正常,即使已經過了20多年,但當初歐力源犯下的案件轟動一時,原本是計程車運將的他,86年4月載到一名女子,應該送她回家的,卻在路上動了歪腦筋,就在南京東路旁的小巷,拿出瑞士刀逼迫對方拿出錢,還要脫掉衣服,甚至又到陽明山二度性侵,最後在女子苦苦哀求下,才被釋放。
即使遭判無期徒刑,只要在監時間達到20年,表現良好就能申請假釋,但歐力源曾犯下性侵案,為了要監控他的行蹤才會配戴電子腳鐐,3個月稽核一次。
結果這回腳鐐又被破壞,還犯案,假釋將遭撤回,下回想再呼吸自由空氣,真的遙遙無期。
《TVBS》新聞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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