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首例違反居家檢疫規定案件裁罰金額今天出爐,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重罰新台幣15萬元,衛生局表示,未來只要有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一律從重開罰。
衛生局副局長陳麗娟表示,中壢區一名曾前往中國武漢的39歲黃姓男子,在上個月22日返國後,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須居家檢疫14天,並透過手機進行電子監控,但黃男在4日下午及5日上午2度擅自離家外出,遭警察人員查獲後通知衛生局。
陳麗娟指出,由於黃男已經二次自行離開住所,嚴重違反國家防疫政策,審酌黃男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事證明確,並依同法第69條規定,對黃男加重處分重罰15萬元。
陳麗娟說,警方這兩天又接獲數起受居家檢疫者,擅自離家外出的案件,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將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而為了扼止類似情況一再發生,往後有類似違規案件,將一律從重懲處。(中央社)
《TVBS》提醒您: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
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疾管署提醒民眾謹記「一不三要」戴口罩原則:
「一不」: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
「三要」:慢性疾病患者、有呼吸道症狀者、進出醫院者要戴口罩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