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一名林姓地主指控,中華電信一名劉姓主任,多年前跟他說,為了改善通訊品質,希望能夠買下土地,增建基地台,林姓地主後來,以九萬四千多塊錢價格,將52坪大小土地,賣給主任的外甥。隔年,陸續有四家電信業者蓋基地台,新地主按月收租,但後來,林姓地主發現,基地台位置越界,要求四家電信公司,賠償租金,求償兩百多萬,法院審理時,發現雙方買賣過程,沒有重新鑑界,導致越界,如今基地台已搬遷,地主也無法舉證,被騙了才賤賣土地,判決地主敗訴。
真的是好生氣,林先生拿出資料痛批家族土地被侵占已久,説的就是這塊地位於馬祖東引,上面基地台是新蓋的原本在左邊,還到林先生的土地上占用了好幾年。
林姓地主胞弟林先生:「雖然我們沒有合約啦,但是他匯進來的金額,是以中華電信的名義進來的,我覺得他們有背信詐騙的行為。」
他指控中華電信馬祖營運中心劉姓主任,民國98年劉姓主任,以中華電信想要提高通訊品質為理由,說服用9萬4千多元向家族購得一半,約52坪的土地蓋基地台地主留下另一半,但隔年土地陸續出現基地台,包含中華電信在內4家電信業者,每個月租金大約4萬8千元,9年就獲利約5百萬,地主質疑,現任地主姓張,是劉主任的外甥,是否早知道要蓋基地台,而且基地台位置,還佔用林家土地,氣得告上法院。
林姓地主胞弟林先生:「現在目前蓋的位子,就是有侵占我們土地的事實,他買了權狀以後又不蓋在自己的位子,又蓋在別人的位子,又把我做其他不當的連結。」
林姓地主提告侵占,向4家電信業者求償出金244萬,但法官認為雙方土地交易當年,是用舊的地籍圖畫分沒有重新鑑界,造成基地台蓋在林家土地,後來重新鑑界基地台搬遷,而且地主在台電工作,接電過程也蓋章沒有提出異議,判定地主敗訴,中華電信表示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對外做出回應,林先生反駁說在台電工作時,怎麼可能知道土地範圍,後來確認基地台越界,以為能主張自己的權益,卻敗訴讓他實在難以接受,不排除繼續上訴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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