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發生一起離奇的檢舉案件,有四位不同地區的里長,居然同時具名對永康一間素食餐廳提出公共危險告訴,但由於接獲訴狀的新北地檢署,發現原被告都在台南,因此把案子轉到台南地檢署處理,而四位里長接獲通知,才發現自己怎麼成了告訴人,而且一問,四個人互不認識,懷疑可能是遭到冒名檢舉。
收到檢方的書函,劉里長才知道自己竟然成了一起公共危險罪的告訴人,除了自己沒有提告,還發現其他三名告訴人,也都是里長,而且互不認識,讓他們直覺有問題。
台南歸仁區里長劉延欽:「我原告莫名其妙呀,但被告可能更加害怕。」
台南永康區里長陳丁為vs.記者:「我想說不知道會不會是假的,所以有打電話去問,這間餐廳你有去過嗎,沒有完全沒有。」
而被點名的素食餐廳,其實在台南小有名氣,年約五十幾歲的老闆,開業約十年,不但開了分店,主打平價簡約的餐點除了榮獲台南百家名店,網路評價也都超過四顆星,傳出被檢舉公共危險罪,雖然店家不願出面回應,但鄰居忍不住幫忙叫屈。
被告店家鄰居:「應該是不會(跟人結怨)啦,他做人很好呀,怎麼說呢,因為他也不會去跟人家有什麼糾紛,他做人很客氣,在這裡開店十幾年有了,都沒有跟人有過糾紛。」
到底哪裡違法,檢方偵查不公開沒有多說,不過根據了解,如果是具狀提告,只要填寫姓名電話地址,不用檢附身份證明,還能郵寄提告,但如果是言詞提告,不管是透過警方或向檢方提告,才會做身份核定,因此具狀提告也有了機會遭人冒名利用。
台南永康區里長陳丁為vs.記者:「會怕自己的身份還是個資被盜用,會呀,也是會這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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