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方晚間在高速公路匝道出口,執行酒駕臨檢勤務,發現一名駕駛身上有酒味,因此示意靠邊停車,沒想到駕駛卻加速逃離,但警方提醒不要以為闖越路檢點就沒事,因為這是酒駕勤務,也有示意停車,駕駛逃逸在法律上視同拒測,加上七一酒駕新制上路,除了得面臨18萬元的罰單,還得吊銷駕照。


警方:「嗶嗶嗶嗶唉,沒關係有錄起來,時間點記下來。」

西屯所長金桂明:「當下有聞到酒味,那請駕駛人到旁邊,接受我們酒測的時候,駕駛人不依我們警方的指示,加速來逃逸,那(現場)有舉締酒駕的勤務,所以以拒測來開罰。」
警方依照車牌號碼,查出車主是38歲女子,隨著七月酒駕新制上路,將依法寄出18萬罰單開罰,吊銷駕照,也提醒民眾,闖越路檢點就是拒測,逃得了一時,罰單還是會寄上門。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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