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五歲女童,去年住在阿姨家時,被姨丈多次毆打還重摔,急救後不治死亡!彰化地院一二審都依殺人罪判他17年徒刑,但姨丈上訴,說自己只是管教小孩,沒有要殺人,最高法院認定,楊姓男子從高處把女童重摔撞擊,還摔了三次,顯然有殺人犯意,駁回上訴,17年徒刑定讞!


記者vs.女童姨丈:「你有打小朋友嗎。」
村長:「以前應該死刑的,他這樣去牢裡反省,說實在照理來說這種人,應該要判死刑啦,是說判了17年看能不能讓他反省,因為他也差不多41歲了。」

楊姓姨丈強調沒有要殺人,只是要教訓小女童,但最高法院也認為,女童未滿5歲,頭部發育不如成年人,受到外力撞擊死亡風險高,楊姓男子顯然有殺人故意之行為,駁回上訴,判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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