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一所幼兒園,遭家長指控,送孩子去上課,不到一個月眼角受傷,園方不但沒通報相關單位,甚至還質疑家長檢舉超收,最後男童遭到退學,對此園長強調孩子是上廁所撞到,當時也有立即校安通報,但教育局實際調查,確實延遲通報,將會依法開罰。
家長控訴,孩子上學不到一個月左眼破相,第一時間園方沒有通報相關單位,現在還質疑家長檢舉幼兒園超收,對方把矛頭指向孩子,說要讓他退學。
上個月31日,教育局接獲家長陳情,幼兒園疑似超收,2日前往稽查,裡頭3名老師,只有25位學生,並未違規。
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黃靜宜:「我們到現場去稽查,現場並沒有發現他們有超收的情況。」
偏偏男童上個月5日受傷,直到這個月才通報,園方延遲了一個月,難道是故意隱瞞嗎。
板橋幼兒園長:「孩子就是從廁所走出來,有去撞到,有先做緊急處理,然後跟家長,有配合家長連絡家長,都有做正常程序通報
口口聲聲說,都有立即校安通報,按照SOP程序走,但教育局卻這樣打臉。
電訪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黃靜宜:「他確實是延誤通報,並沒有在案發7月5日救通報我們,這完成是不符合規定。」
家長不滿,孩子眼角受傷,還遭到退學,兩起事件,有無關聯,教育局也在釐清調查,如果男童真的退學,教育局也會協調家長申訴,但延遲通報是事實,恐怕幼兒園也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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