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圈購股票吸金16億 女更一審被判9年半


發佈時間:2019/07/30 14:26
最後更新時間:2019/07/30 14:26
示意圖/TVBS
示意圖/TVBS

女子鄒春香被控圈購未上巿櫃股票吸金逾16億元,一審、二審被判10年,高院更一審今天審酌她當年主動到案接受檢調詢問,且已繳回200萬元,依違反銀行法判她9年6月,還可上訴。

同案被告鄒女的姪子鄒官羽已被判刑9年及被宣告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6億餘元確定。鄒女部分,一審、二審均被判刑10年,經最高法院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就鄒女涉案部分宣判。

 

更一審指出,鄒女從民國102年4月22日起,與鄒官羽在無正常管道取得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情形下,詐稱可圈購股票而吸金,104年5月底鄒女認為已無力解決財務困境,在同年6月1日起就不再進入辦公室,撒手不管業務。

更一審表示,該案吸金組織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期間(102年4月22日至104年7月21日)的吸金總額為16億4786萬1726元,計算鄒女個人犯罪所得為4億8101萬2853元。

合議庭審酌鄒女明知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竟仍以「圈購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名目吸收資金,約定給付與高額報酬,非法吸金期間長達2年餘,參與期間的吸金總額達16億餘元,損及經濟秩序,助長投機風氣,使投資人蒙受相當金額損失。
 

合議庭審酌,鄒女為該案吸金組織主導者,見財務狀況惡化,即自顧脫身棄投資人權益於不顧,迄今未清楚交代未扣案犯罪所得的去向,也未積極賠償投資人。

不過,她於104年7月31日即主動到案接受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處詢問,雖不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但她主動到案陳述部分案情,且於更一審期間坦承犯罪,已繳回200萬元,因此依違反銀行法判她9年6月,沒收犯罪所得4億8101萬2853元,還可上訴。(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吸金#圈購#股票#判刑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52

0.0741

0.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