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大生兩年前夜跑的時候被下藥在礦泉水中,引發昏眩。她機警強撐回住處後昏睡確定被下藥,警方找到一名林姓男子尾隨她,但是罪證不足無罪,男子因為另外強盜案入獄,卻從獄中寫信給女學生說她涉及誣告偽證,沒誠意處理的話會提告求償200多萬。女大生擔心的是,受刑人清楚她住在哪裡。
他說因為你在筆錄中有要向我提告,以及要求賠償,接著內容提到涉及誣告偽證要求賠償等話,還說如果沒有誠意處理他要提告,另外羈押249日求償124萬,還要精神賠償100萬。
信件寄到女大生家中讓她驚訝又恐懼,到底個資怎會洩漏。開庭前會確認雙方資料,檢方偵結起訴或不起訴處分,都會有雙方的資料。
律師許景鐿:「起訴處分書裡面的記載,他也可以得到女大學生的名字還有地址。」
監視器看到女大生騎車離開,後面一輛轎車尾隨跟蹤了一段距離。警方也因此追查到林姓男子涉案。雖然信中未提及對女大生或家人不利等字眼,但是住家地點已經被掌握。
律師許景鐿:「漫漫刑期需要有人跟他排解消遣,所以我的建議是,女大學生要聰明一點暫時先冷處理。」
女大生萬萬沒想到案件告一段落,卻引發另一場恐慌。律師就法律觀點,受刑人所提誣告偽證都不成立。另外以監獄通信把關機制,這樣的信件應該很難通關,受刑人可能避開了恐嚇字眼,躲過查驗也躲避恐嚇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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