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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趁亂 偷運近450kg保育類鯨豚

記者 邱于庭 / 攝影 簡大程 報導
發佈時間:2019/07/18 11:23
最後更新時間:2019/07/18 11:39

想趁颱風天做違法的事情!日前海巡署獲報,有集團要趁颱風來襲之際,非法運送保育類鯨豚肉到中南部!昨天下午,海巡人員在國道五號蘇澳交流道前,查獲一輛貨車上頭載了17袋,總重將近450公斤的鯨豚肉。

圖/TVBS

 
海巡人員vs.司機:「這上面這什麼,魚啊,這什麼,魚啊,什麼魚。」

海巡人員不斷追問,司機將白色毛巾掀開。

海巡人員:「這什麼魚。」

 
畫面看得讓人怵目驚心,一塊塊鮮紅色的肉擺在眼前。

圖/TVBS

海巡人員vs.司機:「他們跟我說這鯊魚,這鯊魚,對啊。」

司機堅持說是鯊魚,而且還是「別人」告訴他,但這其實根本是保育類鯨豚!

海巡人員vs.司機:「你說這鯊魚嗎,對啊,你說這是鯊魚嗎,他們跟我說這鯊魚。」

日前海巡署獲報,有集團要趁颱風來襲時,從蘇澳載保育類鯨豚肉到中南部販售,17日下午3點多,當貨車把遭肢解的鯨豚肉運上車後,蘇澳海巡隊一路尾隨,就在貨車正要上國5蘇澳交流道前,將車攔下,當場查獲車廂內17袋,總重將近450公斤的鯨豚肉,數量龐大。

副隊長楊淇:「我們把遭肢解的疑似保育類動物,需要經過鑑定,所以交由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的技術人員,做一個秤重採樣,做一個冰存。」

圖/TVBS

 
53歲林姓司機說,當時正準備趁颱風天,把這些鯨豚肉載到雲林賣。據了解,這些鯨豚肉俗稱海豬肉,又因為豬在12生肖中排名12,因此又稱12日豬每公斤約可賣350至400元左右。而這次近450公斤的量,換算下來高達18萬非法所得。

鯨豚屬於保育類野生動物,如違法宰殺或虐待等,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100萬以下罰金。

儘管司機否認知情,但還是被移送法辦,並且將追查上游源頭,避免還有鯨豚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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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鯨豚肉#販售#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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