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處住宅社區,有兩戶因為共同壁的壁癌問題結下樑子,去年10月份,鄭姓老翁看到隔壁鄰居在家門口,他氣不過上前揮拳,雙方爆發扭打,另一方王姓住戶的朋友,也上前拉人想幫忙勸架,雙方事後互告傷害,但老翁的兒子不服氣,因為他認為對方的朋友在毆打過程中,拉住他爸爸的手,等於是助攻而不是勸架,但檢方卻不起訴,至於雙方的傷害案件,今天(10日)已經開庭,下個月判決出爐。
鄭姓男子:「我爸爸,我爸算是積怨了,氣不過了,他在門口抽菸遇到他,可能氣不過就打他了。」
從一個角度看,男子倒完垃圾,站在家門口,老翁氣沖沖地跑來直接揮拳,衝突一觸即發,事件發生在去年10月8日,雙方是隔壁鄰居,為了壁癌修繕問題而結怨,常起口角甚至先前,也曾發生過肢體衝突。
鄭姓男子vs.記者:「(哪裡受傷),眼睛啊你看兩邊眼睛都腫起來。」
秀出父母的驗傷單,鄭先生指控,這都是隔壁王先生害的,直到去年10月,雙方大打出手,互告傷害,但鄭先生氣不過的是,互毆過程中對方的朋友,抓住他爸爸的手,這不是幫兇嗎,怎麼檢察官不起訴。
鄭姓男子:「抓住我爸好讓我王先生毆打我爸的頭部,難道這樣子沒有罪嗎,檢察官這樣認定他沒有罪。」
王姓男子:「我朋友本身真的就是出來要勸架,抓著他問他幹嘛打人,我下班回家也有這樣,在他臉書群組裡面(po我車子),說要讓我好看幹嘛的一大堆。」
鄰居交惡,互告傷害,7月10日上午已經開庭,1個月後判決出爐,希望事件能夠就此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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