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多年前曾欠下大筆賭債,之後找了一名身分不詳的男子冒名詐死,領了1138萬餘元;沒想到吳男的兒子竟然有樣學樣,拿著偽造父親死亡的證明書,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起初因請求權逾時而遭拒,吳男兒子不死心提出申訴,此舉讓保險公司驚覺有異而提告。法院審理後,日前依詐欺取財未遂判處吳男兒子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吳男在1990投保壽險,受益人填的是兒子:隔年他因簽賭六合彩欠下大筆賭債,想出詐死來領取保險金還債。1992年5月,吳男在淡水找到一名羅姓重病患者,對方並無家人探望,於是便假扮羅男家屬替他辦理出院,之後再用自己的名字幫對方轉入其他醫院。同年6月羅男身亡,醫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開設吳男的死亡診斷書。
羅男死後2天,吳男則帶著不識字的母親,來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自己的死亡登記和除戶手續,再由當年16歲的兒子向保險公司申請身故保險金,當時詐得1138萬元。直到2015年吳男出面自首,但已經過了追訴時效,最後吳男父子均不起訴。
到了2016年7月,吳男的兒子想如法炮製,父親明明還活著,他卻偽造父親的死亡證明,想再向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當時保險公司告知請求時效逾時而不給付,吳男兒子不服提出申訴,但此舉卻讓保險公司察覺有異,因此報警提告。
全案進入新北地院,41歲的吳男兒子坦承一切犯行,向法官請求緩刑;但法官認為吳男兒子卻不思悔改,甚至還仿效父親行徑,且未和保險公司達成和解,最後依詐欺取財未遂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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