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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溝蓋」屬公共設施! 雜物占用恐遭開罰

記者 李潔 / 攝影 王興堂 報導
發佈時間:2019/06/19 20:16
最後更新時間:2019/06/19 20:16

路霸事件經常引發鄰居間的糾紛!很多一樓住戶認為,門口的空間,是私人的,就把自家用品堆在上面,但依照規定,在路上或水溝蓋亂放東西,都可能被當作路霸檢舉,依道管條例開罰最高2400元,只是大多情況,如果沒有明顯影響交通,附近住戶多半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圖/TVBS

 
放眼望去,整條巷子沿著兩側白線,擺滿花盆三角錐,當車主把車移開,就會像這樣放上去,路霸事件,是讓鄰居之間起了不少爭執。

當地女鄰長:「他們都一樓自己停,像這一間他們是買的,他們也是自己車子這樣停,你樓上的話你有要停車的話,你就自己在附近找,你假如一停的話,他們就會出來趕了。」

記者李潔:「很多一樓住戶認為,白線以內都屬於私人的,但其實從水溝蓋以外,都屬於公家的,像這樣的占用情況,其實不只這裡,來到這個巷弄,則是有人是把這樣的泥做工具,甚至磚塊還有各式各樣的器材,沿著水溝旁邊排得滿滿滿。」

 
圖/TVBS

仔細看看,除了大包大包水泥,與紅色磚塊,旁邊還放著水管、梯子,各式各樣工程工具。

對比這兩個地方,同樣在巷弄之間,一個在板橋重慶路,用花盆和三角錐佔車位,另一處在土城金城路,水溝蓋上全是泥做材料,誇張的是,這些東西擋住原本的大門,業者事後在牆邊又挖了一個洞做為側門,但從這進出,恐怕影響鄰居使用信箱的空間。

附近鄰居:「他是擺在他自己門口啦,他放在他自己門口,也沒有礙到別人,我們鄰居也不能說什麼啦。」

圖/TVBS

把自己的東西擺在門口占用水溝蓋,恐怕會被當 路霸檢舉取締,依道管條例,被要求立即清除,甚至開罰1200-2400元,畢竟水溝蓋,屬於道路用地的公共設施,使用權屬於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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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霸#檢舉#爭執#道管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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