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會計師涉利用簽核上市公司超眾科技財報機會,提前掌握利多消息,透過妻子買進超眾股票,獲利新台幣2500萬元。法院今天判處吳男3年8月,吳妻2年,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調查,民國101年8月間,超眾科技認列子公司投資收益,淨利較前一年同期大幅成長,屬於重大利多訊息。吳姓會計師負責簽核財務報告,因而在重大消息公開前,即掌握此一利多消息。
檢方查出,超眾101年8月27日公告認列子公司投資收益,但吳姓會計師的妻子早在8月14日,即利用親友證券帳戶,以新台幣1000萬元購入超眾股票。
超眾股價隨後一路上揚,吳妻於民國103年初全數賣出,獲利2500萬元。
吳姓會計師否認內線交易,表示從未跟妻子談及超眾股票;吳妻也否認犯罪,辯稱是個人投資判斷,與丈夫無關。
檢察官不採信兩人說詞,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宣判。(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