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間在新北市野柳海域有漁船摸黑潛水抓龍蝦,結果被海巡隊逮個正著,更讓海巡隊員驚訝的是,這艘漁船已經是第二次被抓,上一次船長就被罰了4萬還沒學乖,因為這抓的龍蝦數目更多,足足有15隻,恐怕罰款也要更高了。
海巡署大燈一照,黑夜中進行作業的漁船被照得一清二楚。
海巡人員:「這個是抓龍蝦的,(對啦),這個是抓龍蝦的,夾子1支,還有漁叉1支。」
海巡人員登船一看,果然發現,船長和其他4名船員違規潛水捕魚,水池裡活跳跳的龍蝦就是違規捕撈的。
海巡人員:「現在發現漁獲,還有龍蝦15隻,龍蝦15隻,15隻喔。」
15隻龍蝦總重大約有7到8斤。
事後海巡署表示,這艘漁船船長潛水捕魚,違反登記營業項目明顯違規,而且已經是第二次被逮罰款勢必會再加重。
海產店店家:「一斤如果我們餐廳拿將近1680左右,來兜售的比較少,但是一般那個我們不敢拿,畢竟他們那個是沒有成本的,怕說會有觸法還是怎麼樣,比較不敢拿。」
按照市場行情,盜捕15隻龍大約能賣2萬5,對比上回船長自己就被罰了4萬、船員一個人三萬的「罰金行情」,恐怕只能大嘆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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