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校隊隊員,跳水不慎撞擊頭部,送醫後,卻四肢癱瘓。去年11月底,新北市一名張姓高中生,課後進行泳隊自主訓練,在學校游泳池跳水時,頭部不慎撞擊到泳池底部,造成頸椎骨折,四肢癱瘓,由於正式比賽泳池的出發區「限深」135公分,但在練習場地卻沒有相關規範,家屬也質疑場地有問題。
張姓少年哥哥:「當然是很痛心啊,因為畢竟我覺得,4個醫生都開了四肢癱瘓的診斷證明書,你覺得一個做哥哥做爸爸,他是一個正要起飛的年紀。」
事發在去年11月29日新北市蘆洲區的一間高中,受傷的張姓高中生是學校游泳校隊當天他跟教練自主訓練聽從指導指示前兩次都沒問題沒想到就在第三次他頭部撞擊泳池底部造成他第四五節頸椎骨折,醫師診斷四肢癱瘓。
張姓少年哥哥:「因為泳池的問題,真的並沒有做那個平時訓練的水深,他沒有去做一個規範。」
受傷的張姓少年,身高188公分平時學校訓練的游泳池,兩邊是110公分最深不過150公分,但是依照規定正式的比賽場地在出發區,都要135公分但在練習場地,卻沒有相關規範。
學校校長沈美華:「的確他有規定一些比賽場地的深度,但是他並沒有規定一般的,游泳訓練的,那我們呈現的都是事實,是目前法規的狀況。」
17歲的張姓少年從國中就是校隊,一路走來是游泳賽的常勝軍,也是學校重點培育的對象,只是沒想到會在訓練時發生意外,現在只能躺在病床上,家人幫忙復健,原本的大好人生變這樣,家屬實在痛心,就盼相關單位,對於選手的訓練環境,能夠多加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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