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廖姓男子,日前把機車停在路邊,事後回來牽車發現,車身有幾道擦痕,立刻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找到了當天擦撞到機車的許姓男子,他竟然向警方供稱,當天騎車經過,由於風大,吹倒停放路邊的機車,才和朋友一起熱心扶車,否認有擦撞到車,直到警方出示監視器,他才百口莫辯。


機車車身有明顯擦痕,車主是21歲的廖姓男子,日前把車停在台中市東山路上,莫名其妙成了這副模樣。
警方五分局交通分隊長李建興:「警方出示相關的影像,物件的跡證的時候,他才稱他是不小心碰到路邊停車,當下他認為說沒有事,所以離開現場。」

許姓男子事後又改口,當天有碰撞到車子,看到沒事才離開,但依法規定,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未依規定處置,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並吊扣駕照1到3個月,許姓男子擦撞到機車落跑,不只要賠償維修費用,還得吃上罰單,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