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宜蘭,有男子涉嫌性侵檳榔西施被告,還繼續糾纏對方,在大街上爭吵,不料就連警察到場關心,他還大聲挑釁警察,自稱是民代的兒子。宜蘭地院最近宣判,除了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他4年有期徒刑,而他嗆警也另外罪加一條妨害公務,遭判刑3個月。
員警趕到現場,還是情緒激動不停咆哮,他就是涉嫌性侵檳榔西施的張姓男子,一邊嗆警察,還一邊伸出雙手挑釁,要員警把他上銬。
張姓男子vs.員警:「來啊,你不是要給我處理,是啊,警察說要處理喔。」
張姓男子甚至上前摸了員警的密錄器,大吼大叫,行為囂張。2017年3月,他要求檳榔西施幫忙送6瓶酒到家裡,結果就不讓對方回家,甚至趁機性侵,女方事後驗傷提告。不料隔了1個星期,張姓男子又在酒後找上對方大吵,才上演這脫序的一幕。
張姓男子vs.員警:「我是000(民代)兒子啦,代表他兒子啦,這樣還要查身分證嗎?」
三星派出所所長陳以昇:「經民眾報案,我們到達現場,張嫌對警咆哮部分,已經檢察官起訴。」
耍狠沒有改變事實,宜蘭地院法官認為張姓男子犯行明確,不但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刑年,還因為嗆警察,罪加一條「妨害公務」判刑3個月。至於他的民代父親則表示,很久以前就沒住在一起,不清楚,不過既然都已經是成年人,做錯就要自己承擔。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TVBS》新聞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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