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已婚的陳姓男子,與同樣已婚身分的邱姓女子發生情愫,雙方約會時大膽在車上發生性行為,男子還把過程拍下當作紀念。沒想到回家後女兒玩父親的手機,驚見全裸照片,內有陌生女子,才揭發這起外遇事件。
判決書內容指出,陳姓男子與邱姓女子相識後不顧皆為已婚身分,發生超友誼關係,兩人於2018年4月30日相約,開車到新北市一處偏僻的產業道路上大搞車震。
陳姓男子在發生關係時還拍照留念,以為上傳到雲端不會有人發現。回家後女兒把玩父親手機,看到父親裸照,旁邊還躺著不認識的女人,於是哭著去告訴媽媽,陳妻才知道自己老公發生外遇。
事發後,陳妻與邱女的丈夫都堅持提告,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陳男與邱女對過程全部承認,法院認定雙方的確超過一般朋友關係,且照片中可明顯看出雙方發生性行為,但考量到已經過協調,配偶都撤告,於是最後判定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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