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幾年前就被監察院彈劾撤職,昨天他又因為另一起受賄案,被判刑10年、併科罰金120萬,對於他趁父親過世,拿了被告妻子10萬塊奠儀,改判對方無罪的的行為,法官痛批,是讓司法界蒙羞。


前法務部長王清峰(2010):「司法院在調查了,我們絕對不會這個…放水,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林德勝卡到的第一個案子,他另外還被控開價170萬,讓一名罹患肺結核的被告得以交保,去年獲判無罪,現在還在纏訟當中,民國九十九年間,還被法務部政風狗仔隊拍到,跟審理中的被告,台東前縣議長吳俊立私下碰面,甚至出現疑似婚外情,儘管當時他矢口否認,還是被監察院以九票對兩票,壓倒性的比數,通過彈劾,至於最新的這一件,17日高院更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120萬,法官並且痛批,林德盛敗壞官箴,讓司法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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