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姓男子涉嫌於去年8月間,在台北市某水樂園強制猥褻2名國小女學童,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潘男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可上訴。
潘姓男子涉嫌於去年8月間在台北市洛德城堡公館運動中心夏季水樂園,利用家長不注意之際,將幼童拖拉至布景山洞內指侵,2名幼童受害。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2個強制猥褻罪起訴潘男。
法院審理後,認為潘男雖有適應障礙症、B群人格障礙症、疑似戀童症等精神病症,但並無認知、辨識能力障礙,知道挑選落單女童下手,可見尚具現實感,可抑制自己的衝動,精神病症情形尚非嚴重,難認有特殊原因與環境致使被告犯罪。
法院認為,潘男僅因自己身心適應不良,即在光天化日下,於公眾場所隨機挑選落單女童強制猥褻,且一錯再錯,2個強制猥褻罪各判有期徒刑3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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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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