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停車場為了方便民眾,都會有進入前5到15分就離場的免費機制,有男子利用此機制漏洞,辦年終停了3台車,共少繳4萬多元停車費,是業者調資料發現異常,才驚覺遭人鑽漏洞。經新北簡易庭審理,男子願意補繳停車費,判緩刑2年。
整起事件發生於2017年5月初,新北市45歲的萬姓男子將車停在板橋環河西路附近一處可使用悠遊卡的民營停車場,萬男發現只要入場5分鐘後出場就不收費用。
萬男於是在停車後,5分鐘內走路到機器旁用悠遊卡刷出場,車仍停在格內,但該車就不用費用,接著隔天停入第2台車,利用5分鐘空檔開出第1台車,同樣免費;他用同樣方式,把家中3台車都如法炮製,在停車場免費停了半年。
同年11月多,業者查帳時,發現為何有3台車離場次數多達194次,但卻從來沒繳過錢,於是調出監視畫面,才發現萬男利用免費機制的漏洞,隨即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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