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洪先生指控,家人把機車停路邊,被休旅車撞倒駕駛逃逸,報案後警方說找不到,洪先生趕緊調閱監視器,找到車牌提供給警方,才聯繫上肇逃車主,但認為過程全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質疑員警不想理會。對此警方解釋,事發當天有幫忙過濾監視器,後續也有約談肇事車主,就算沒人傷亡,一樣是肇逃,但屬「行政法」,強調沒有不積極處理。
機車車主家屬 洪先生:「他突然倒退,把我姊姊的機車給撞倒,然後他就往前跑掉了。」
事情發生在上個月30日,上午9點半,遇上肇事逃逸,車主洪小姐家屬也很無奈,但控訴警方第一時間說找不到車輛,甚至請他們自己找出車牌。
機車車主家屬 洪先生:「(警察說)最近注意一下,有沒有疑似的車輛,叫我們自己去找,那我們幹嘛去找警察?我們自己處理就好了啊。」
記者 王百櫻:「事發地點就在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上,由於飲料店架設的監視器,拍攝畫面角度有限,也讓機車車主相當頭痛。」
洪先生說,報案後自己調閱店家監視器,努力找到了車牌,4月1日把資料提供給警方,過2天和肇事車主碰面,雖然事情解決,但他指控,因為沒人受傷,認為警方處理效率有落差。
機車車主家屬:「有點像敷衍,就是有點不太想理這件事情,而且我提供車牌給警察,警察也很勉強才會去查。」
洪先生拿出機車毀損估價單,4千多元,但警方解釋,案發當天有過濾監視器,找到2輛可疑轎車,但事後排除,直到4月3日,約談肇事車主並開單,雖然沒人受傷,一樣是肇逃屬行政法,處最高3千罰鍰,並調扣駕照,強調不會因為沒人傷亡,而不受理案件,民眾遇到類似狀況,一樣可報案,不希望造成民眾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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