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去年5月,台中一名劉姓女子,不滿租屋室友王姓男子指控偷竊,劉姓女子就趁著王姓男子酒醉,騎機車雙載,到頭汴坑北田大橋,把人推到溪裡溺斃,現在台中地院依殺人罪,判處劉姓女子14年有期徒刑,死者家屬說,判太輕了。
死者家屬:「判14年好像太輕了啦,才幾歲而已,才30幾歲就。」
時間回到去年5月,王姓男子被人發現陳屍河裡,警方根據監視器,找到劉姓女子。監視器清楚拍下,身材壯碩的劉姓女子,騎機車再著王姓男子,但回程時,卻只剩下劉姓女子一人,因為她把喝醉酒的王姓男子,推進溪裡,親眼看見王姓男子沉入水裡,才離開,到現在,她對死者家屬,沒有道歉。
死者家屬vs.記者:「(所以她都沒有跟你們家屬道歉過),沒有,我們三個兄弟都去開庭,沒有跟她講話過。」
劉姓女子冷血殺人,犯案後還若無其事回到她和王姓男子一起住的租屋處,死者哥哥問弟弟去向,他說謊不知道,還向家屬說,夢到死者在水裡喊救命,也假心好心幫家屬認屍,更痛哭流涕陪家屬守靈。
死者家屬:「我們在殯儀館本來要去驗屍,警察打給葬儀社說有監視器,他就問葬儀社說,你們有認識高壯的女孩子壯壯的,(兇手)她還說那會是我嗎。」
劉姓女子痛下殺機,是不滿王姓死者指控她偷竊,她在犯案時雖然有喝酒,根據精神鑑定,法官認為,劉姓女子意識清醒,親手殺死好心收留他的死者,判刑14年,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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