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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冷...男遭壯女推入溪中溺斃 託夢「說這句」後破案

編輯 陳頡 報導
發佈時間:2019/04/02 17:16
最後更新時間:2019/04/02 17:16
圖/TVBS資料畫面
圖/TVBS資料畫面

台中1名劉姓女子去年因故和王姓男室友發生爭吵,酒後憤而將對方推落溪中,還在旁冷眼看著王男沉入水中才離去,之後甚至裝作若無其事到靈堂守靈,直到2人案發前共乘機車的畫面曝光才坦承犯案。台中地院認為,劉女惡行重大,但犯後有悔意,一審依殺人罪判處1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1名洪姓婦人去年5月經過台中市太平區的北田大橋附近,在下方的頭汴坑溪發現1具男性浮屍,嚇得趕緊通報警方;警方調查後,確認死者身分為39歲王男,原以為對方是失足溺斃,但經調閱監視器發現,王男當時乘坐劉女機車前往案發處,回程卻只有女子一人,認定她涉有重嫌,立即將其逮捕。

 

圖/TVBS資料畫面

身材壯碩的劉女事後坦承,王男曾誣賴她偷竊1名黃姓友人的金錢,讓自己相當氣憤,因此2人去年5月2日和親友飲酒後,她見王男不勝酒力,認為機不可失,便假借天氣炎熱、欲前往溪邊戲水為由,騎機車載被害人到北田大橋,將其扶至頭汴坑溪中攔砂壩處後推入溪中,見對方沉入水面後逕行離去。

判決指出,劉女僅因細故便下手殺人,且至今仍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惟斟酌被告對犯行坦承不諱,且深表悔悟,因此依殺人罪判她14年徒刑;仍可上訴。另外,王男家屬曾透露,守靈期間曾碰過死者託夢「很冷,快救我」,幾天後果然破案,想不到下手的竟是劉女,枉費王男生前好心把房子借給對方住,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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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託夢#台中地院#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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