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1名陳姓男大生2017年因沒追到學妹,竟在教室內亮出水果刀,連刺石姓學妹3刀,事後遭法院依殺人未遂罪被判6年徒刑定讞;民事部分,石女向陳男求償5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陳男須賠償145萬;可上訴。到庭聽判的石女母親表示,女兒至今仍未走出陰霾,害怕陳男出獄後又遭害,甚至說過「希望他永遠被關」。
刑事判決書指出,陳男2013年讀高中時就開始追求石女,但女方因不堪其擾,而逐漸疏遠他;沒想到上大學後,陳男還從別校降轉至石女就讀的世新大學,並又開始追求、騷擾對方,雖然遭多次拒絕,他仍死纏爛打,並在2017年12月帶著水果刀到教室,從後面往學妹右頸刺3刀。該案經法官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陳男6年定讞。
石女母親到庭聽判決結果,激動地表示,賠償金並不是問題,而是自案發以來,陳男及其家屬的態度都讓她感到心寒,案發前曾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卻被說是「公審」,事發後,陳男則有辯護權「不自證己罪」,可以不解釋犯案動機,還提出對自己有利的陳述。
石母指出,陳男被判刑6年確定,但有可能服刑3年就假釋出獄,而且台灣的矯正機關很難真正輔導陳男,因此很害怕之後女兒又遭到傷害,而且被害者至今仍有心理創傷,總覺得被刺的傷口不會好,甚至說過「希望他(陳男)永遠被關」,讓母親相當心疼。
日前開庭,石女的委任律師表示,至今被害人仍需進行心理諮商,案件將影響到她未來的人格正常發展、親密關係的建立等,認為陳男應賠償醫療費15萬元,以及精神慰撫金485萬元,總計500萬元;但陳男辯護律師則表示,求償金額過高,加上陳男過年前有先賠償20萬元表達誠意,希望法官能駁回請求。
實習編輯/許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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