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趕上班撞到人直接落跑!肇逃車禍發生在台中,一名電動機車騎士遭到同向的騎士,左切擦撞,害得他手臂受傷,雙方當街理論起口角,電動機車騎士堅持報警,肇事騎士反過來怪他沒保持安全距離,講完就立刻騎走,但他這一跑也害自己吃上肇事逃逸罪嫌,遭到函送,警方補充若真的趕時間,只要雙方同意,也能先留下聯絡方式。


電動機車騎士, 32歲黃先生拉起袖子,比著右手擦傷位置,就是被撞的證據,對方竟然撞完不理,幸好傷勢不嚴重,上班路途被撞就算了,還遇到肇事逃逸,讓他很生氣。

警方調閱監視器, 逮到這名肇逃的64歲王姓男子, 他供稱撞車後,看到對方好端端坐在機車上, 自認「不想浪費社會資源」才會離開。
肇逃的王姓男子是一般上班族,其實當下是趕著上班, 才會撞完就跑了,警方表示,事故後,對方同意、可留下姓名電話再離開,都可免吃肇事逃逸刑責,大家要小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