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失婚大陸籍楊姓女子10多年前結識已婚的何姓男子,隨後兩人乾柴遇烈火,發生性關係,期間何男每次邀楊女幽會時,都會要求到野外性愛,且穿短裙不穿內褲,並在知名景點趁四下無人時,撩起她的裙子,拍著淫穢的照片及性愛影片,最後兩人分手後鬧翻,何男被控妨害秘密罪,楊女則被控恐嚇,檢方認為,楊女所言並無恐嚇犯意,因此不起訴。
《蘋果日報》報導,楊女離婚後,認識了在社區當警衛的何男,兩人隨後開始交往,沒想到何男有怪僻,出遊都要求女方穿短裙,裡面不能穿內褲,只要看附近沒人,就會撩起裙子拍裸照,楊女也沒多想就照辦,地點包括陽明山小油坑等知名景點,兩人還狂野的拍野外性愛片。
交往10多年後,何男逐漸疏遠楊女,提出分手,楊女不甘心被甩,在前年底開始打電話騷擾何男,甚至恐嚇「我會讓你生不如死」、「我每天會打100通電話到你開機」等語,並指控何男偷拍她的裙底風光,涉犯妨害秘密罪;何男則反控楊女恐嚇。
檢察官檢視女子提供的2張由何男拍攝楊女裙子被撩起,裸露下體的照片,為了確定到底是誰撩起裙子,以及楊女當時知不知情,檢察官傳喚楊女到案說明。對此楊女先是嬌羞看著照片發呆,隨後又噗嗤的笑著說「是他啦,他就愛這樣!」
最後雙方達成和解,雖恐嚇罪屬公訴罪不能撤告,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楊女所言是男女交往所說的情緒性字眼,並無恐嚇犯意,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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