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移工聯盟今天指出,有多名逾期居留移工在臨時收容所內要自費購餐,沒錢者需請同伴支應或由專勤隊員自掏腰包請吃飯。移民署表示,經查並無讓受收容人無錢購餐挨餓的情況。
台灣移工聯盟上午到移民署前舉行「要抓人,就給飯!」記者會,成員吳靜如表示,從去年起就接獲多名逾期居留移工反映,他們遭移民署專勤隊抓捕後,被暫關在專勤隊所設臨時收容所內,需自費購餐。
吳靜如指出,若被捕移工身上沒錢,就須向同樣被關在臨時收容所內的「同鄉」或「同學」請求支應,若找不到人願幫忙,有時則是由專勤隊人員自掏腰包買便當給受收容人吃。
她提到,目前全台有17個臨時收容所,平均一天一間的收容人數為6人,換算下來每天約有上百名受收容人被限制人身自由時卻無膳食。
出席響應的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民及外勞服務中心主任劉曉櫻則指出,目前全台臨時收容所都爆滿,受收容人一天至少需要花費新台幣200元的餐費,若以收容15天計算則需花費至少3000元的費用,待越久扣越多,這對他們來說是身心煎熬,才會向外求援。
劉曉櫻表示,據知有受收容人案例因為沒錢吃飯,連續3天都是靠喝水維生,認為是被剝奪生存權,且類似案例並非少數,移民署有能力重裝查緝就要有能力收容。
現場10餘名陳情成員高喊「要收容,就給飯」口號,並認為移民署應依法申請就業安定基金,以墊付受收容人的伙食費,同時要求移民署應立即擴編、執行相關預算,不論是逃逸或非逃逸移工都要一律提供膳食,滿足基本維生需求。
移民署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副組長徐昀回應說,經進行全面性調查,發現並無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挨餓的情況。
徐昀指出,部分受收容人剛進臨時收容所時可能因為緊張或情緒慌亂,而吃不下飯;或是被抓捕進收容所時間已是深夜,膳食業者也都已打烊,才會有一餐延誤狀況。
她說,依現行法令規定,原則上由受收容人自行支付伙食費,無力負擔者則由就業安定基金墊付後,再向應負擔者追討費用,或由公務預算支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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