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擅闖蘇花改挨罰,不過日前卻有民眾主張,自己是因為當天蘇花舊路段氣候惡劣、山區大雨,為了安全著想才會騎上這路段,也就是說他認為自己符合憲法條文中的「避免緊急危難」,向主管單位申訴,要求撤回罰單,不過法官判決出爐,認為當天氣候不算差,判騎士敗訴!
員警vs.賴姓騎士:「你知道為甚麼我攔你嗎?為甚麼,蘇花改不能騎機車。」
這是發生在去年6月,賴姓騎士騎著大型重機,闖蘇花改,遭到員警開罰,不過他說自己也有苦衷。
賴姓騎士:「下雨耶,蘇花坍了,砸死人,你要負責嗎?」
剪輯影片po網,賴姓騎士主張當天蘇花舊路段氣候惡劣、山區大雨,拿出憲法條文「避免緊急危難」,向主管單位申訴要求撤銷罰單,不過現在判決出爐,法官認為當天氣候不算差,而且這段路明文禁止行駛,判他敗訴。
事實上,蘇花改雖然路段,明顯設有禁止機車進入標誌,不過不少騎士,還是會不小心闖入。
員警vs.賴姓騎士:「這可以不簽嗎?也可以。」
雖然用不簽表達抗議,但警方強調男子主張的行駛舊蘇花有坍方疑慮,危及個人生命安全還是得由主管機關認定。
蘇澳分局交通組長林俊宇:「目前制度是市區工程處會公布開放機車行駛路段,而不是各位用路人可以逕自決定改走蘇花改路段,如果還是有疑慮可以到最後申訴由法官或監理站來做最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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