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嗎?一名陳姓男子去年狠砸30萬5800元,帶著曖昧中的汪姓女性友人,參加某旅行社舉辦「蜜月旅遊團」,原想藉此讓感情升溫,沒想到帶團的王姓領隊頻頻向汪女示好,不只插入2人對話,還私下特別招待汪女,更故意把陳男和汪女的房間隔開3層樓,害得汪女回台後反而再也不跟陳男連絡,氣得他向旅行社求償25萬元,
據《蘋果日報》報導,陳男日前帶著曖昧女友汪女同遊義大利蜜月團,沒想到過程中領隊王男似乎看上汪女,過程中不斷介入2人相處時間,還私下招待汪女吃冰淇淋,更在吃飯的時候秀義大利文「ChinChin(敬酒之意)」單獨向汪女敬酒。
不只如此,陳男指控領隊為了拆散他們,特易把陳的房間安排在1樓,其他旅客則同住在4樓,且領隊的房間就在汪女的正對面。陳男當場翻臉抗議,領隊則稱因飯店4樓已無空房,卻被飯店打臉,才把自己的房間讓出給陳男。
不料回國後,陳男和汪女不但沒有感情升溫,對方還再也不和他聯絡,種種行為讓陳男認為領隊根本橫刀奪愛,氣得要旅行社依據旅遊契約條款約定,賠償1天1500元除以實際出團人數後再乘以3倍的違約金,即1500乘以12除以32再乘以3等於1687.5元,以陳男、汪女兩人計算則再乘以2為3375元。
不過旅行社強調,陳男與汪女各為契約主體,陳男不得代汪女主張減少團費5萬元,且對於王姓領隊的部分,汪女在填寫意見表時都填了非常滿意或滿意,顯然必非陳男所說對旅行社的服務有問題。另外,房間的安排是由飯店決定,非領隊故意安排,認為陳男就是因感情發展不如預期,才賴給是領隊干擾所致。
對此法官審酌後,陳男拿不出領隊和汪女互動的證明,也無法認定該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務,有欠缺通常價值或約定品質,所有賠償請求均無理由,判決旅行社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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