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因涉嫌多次性騷擾女助理,時間還長達2年之久,被司法院職務法庭判免除法官職務,後來他聲請再審獲准,被輕判罰款200多萬元,引發各界撻伐。而監察院不滿提出再審,職務法庭昨天(14日)判定原判決廢棄,並免除他法官職務,月退所得從18萬降為8萬2000元。
陳鴻斌於2012年起,多次藉故與女助理擁抱和握手,甚至曾摸頭髮和強吻,時間長達2年之久,2014年這起事件曝光後,他遭監察院彈劾,隔年便直接申請退休,於2016年被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為司法事務官。
不過,陳鴻斌不服因此少拿1000多萬元的退休金,提出再審成功,結果職務法庭再審後,竟改判不用免職,只需罰1年薪水的216萬元,引爆各界齊聲撻伐,也讓監察院相當不滿,火速提出再審,主張該判決未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擔任合議庭審判長,違反相關規定及原則。
而職務法庭審理後,昨天做出改判,廢棄輕判罰款的判決,改回免除法官職務,轉為司法事務官,銓敘部也可追回部分退休金及退養金,但據《自由》報導指出,陳鴻斌雖然退休所得驟降,無法每月領取18萬元,不過仍可以領到8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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