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竹南鎮一名廖姓婦人,2017年5月慘遭割喉喪命,警方循線逮捕到殺人的嫌犯吳永明。事後經過監視器層層過濾,發現吳永明涉有重嫌將人逮捕。起初他否認犯案,但經DNA鑑定一把沾有血跡的水果刀和沾血的布鞋,證實和廖婦吻合。法院一、二審都判吳男無期徒刑,家屬不服,檢方更提出吳男先後被關10多年,若能教化就不會常進出監獄,因此建請最高法院判處死刑。
檢警調查,這起命案發生在2017年5月3日。當時廖姓婦人在農田進行噴藥除草,但到了晚間遲遲未見她返家,家屬連忙報警協尋。到了當晚9時左右,發現她騎乘的紅色機車倒在自家田地旁,進一步搜尋時發現廖婦已經斷氣在水溝中多時,脖子上有遭刀子劃傷的痕跡,經研判該處刀傷恐是致命傷。
警方調查發現,廖婦平日生活單純,並無與他人結怨,她的大兒子原訂該月7日要參加縣府的桐花婚禮,沒想到婚禮前媽媽遇害,婚禮確定延期。最後過濾監視器畫面,當時前科累累的吳永明正好騎車經過,鎖定之後找到他藏身在桃園的住處順利逮人。
當下吳男否認犯案,但警方在他的車上找到一把沾有血漬的水果刀,還有布鞋上也沾有鮮血,送往刑事局鑑定化驗,比對後和死者DNA相符,訊後警方依殺人罪移送。
法院審理期間,法院查出吳永明曾涉及妨害名譽遭判處拘役50天,當時檢方准予改服社會勞動,但還有30天未完成履行,因此要繳3萬元罰金。但吳永明沒錢繳納,竟回到苗栗竹南老家隨機行搶。
吳男在期間坦承犯行,表示要持刀刺殺廖婦時,因為刀子太鈍就從頸部「一刀一刀的割,而當時腦中空白,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事後他被驗出尿液中有毒品反應,行兇前也有喝半瓶高梁,認定吳男在毒品和酒精的交互影響才會如此下重手,一、二審期間都判他無期徒刑。甚至二審還援引兩公約精神,除非手段凶殘、無矯正可能,否則基於生存權不得科處死刑。
檢方不服,提出吳男過去就有多項前科,大半時間都在監獄中度過,若是有教化可能就不會多次進出監獄。檢方更表示,廖婦是遭一刀一刀凌虐致死,法官並未體諒死者家屬的感受和喪親之痛,認為吳男即便悔悟,也無法彌補惡行,建請最高法院判處他死刑,與社會永久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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