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在台北市松山區發生的殺人案,黃姓嫌犯因為積欠30萬卡費,竟然把歪腦筋動到顧客身上,趁著要去裝設監視器,下手殺害莊姓婦人,偷走保險箱的現金,一審法官判決無期徒刑,現在家屬也提起民事求償,連同嫌犯工作的水電行老闆,因為沒有負起監督責任,法官判賠462萬元。
2017年11月黃姓嫌犯,因為欠下30多萬的卡債,之前常常進到莊姓被害人家中修水電,這天她又找水電行協助裝監視器,嫌犯竟動起貪念,直接連砍20多刀殺害,還帶著砂輪機切開保險箱拿走現金。
家屬認為得賠償喪葬費用,以及精神撫慰金562萬元,黃姓嫌犯還抱怨金額太高,但家屬也要求水電行的林姓老闆得要連帶賠償,老闆開庭時認為殺人與水電行工作無關,法官則反駁,他是藉著工作機會才犯案,老闆有監督責任,因此嫌犯和老闆得連帶賠償400多萬。
面對判決,水電行其實早已經暫時歇業,案發當時林姓老闆也承受極大壓力,還得幫忙照顧黃姓嫌犯的兒子。
類似的連帶賠償,還有媽媽嘴命案,謝依涵殺了顧客陳進福,同樣老闆也遭到求償,雖然看似沒什麼關聯性,不過欠缺監督機制,老闆無法切割,成為法官判賠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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