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林楊竣受友人李尚哲及謝龍宇之託,以300萬元代價,開10槍殺害土城角頭黃義倫。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判處林楊竣無期徒刑、李尚哲15年、謝龍宇14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李尚哲與友人謝龍宇經營車行,李尚哲和黃義倫因車輛交易糾紛起爭執,李尚哲將此事告知天道盟同心會,同心會決定以新台幣300萬元買凶槍殺黃義倫;屬於天道盟同心會的李尚哲於是與謝龍宇找來25歲的槍手林楊竣。
林楊竣106年6月22日晚間,埋伏在黃義倫平日停放車輛的停車場附近,黃義倫現身後,林楊竣隨即持槍,近距離朝黃義倫連續射擊10槍後逃逸,黃義倫送醫後不治,警方循線將林楊竣、李尚哲、謝龍宇逮捕。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都依殺人罪判處林楊竣無期徒刑、李尚哲15年及謝龍宇14年。
林楊竣辯稱只是想教訓對方,李尚哲、謝龍宇也都否認有殺人故意。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已經詳細敘明判斷理由,判決並無違背法令,今天駁回上訴定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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