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人權律師」驚爆約炮!一名女子透露,曾為捷運殺人魔鄭捷辯護已婚律師黃致豪約炮她,得知她生理不適,還傳「做愛完內射,通常就會比較快來」等訊息,多次邀約女子到旅館。但黃致豪對此一概否認,表示會蒐證提告。
據《蘋果日報》報導,被約炮的女子透露,黃致豪在2013年透過臉書加她好友,之後2人則用LINE跟telegram連繫,而黃致豪多次表達約炮意願,包括2017年6月,對女子說「我之前有一個一起玩的朋友,玩到最後,對方說想穩定交往,我拒絕了...一旦有了名分,就沒那麼好玩了」、「確定不想試試看」、「真可惜,本想請你帶路去明湖路1001號」,而該地址是一家汽車旅館,讓女子戲稱黃致豪是「魔王」,以「不想挑戰魔王」拒絕黃致豪。
之後2017年7月,女子因法律問題諮詢黃致豪,沒想到黃致豪念念不忘,又稱「寧可你是來約砲,也比委任好」、「 要不要試試看,一邊當我的當事人,一邊和我玩?」女子雖沒有委任黃致豪,但從媒體得知黃致豪為捷運殺人魔鄭捷辯護,又支持廢死,認為對方有點想法,逐漸心動,在同年9月答應黃致豪邀約,在西門町成都路的U2看電影,過程中「他有碰我的腰,有抱我」,但是否發生其他事情,女子不願多透露。
同年9月至10月,黃致豪邀約倍增,「去新竹的旅館如何」、「等下要聲押庭、下午應可找出時間」、「一起去看MTV吧」等,但女子不願被約炮,於是拒絕,同年11月斷絕連繫。不過從訊息中得知,某次女子提到自己生理期遲到,身體不適,黃致豪竟說「其實這時候只要做愛完內射,通常就會比較快來」,強調「是真的,精液內的化學成分與荷爾蒙會讓子宮內壁收縮,而且這時候又是肯定安全期……下次真的可以試試看,幫你解除不舒服感」。
對此,黃致豪一概否認,一度表示「我的工作經常會遇到許多奇奇怪怪的人」,之後則稱控訴「一看即知是惡意妨害名譽的橋段」、「有心人假造種種表面證據並非難事」、「此舉已違反刑法,請告知對方姓名資料,以便我蒐證起訴妨害名譽罪」。但女子反嗆「黃大律師連證據都不看,劈頭就否認,若非心虛就是對象太多,根本搞不清楚約過誰吧」。
而46歲的黃致豪已婚並育有2名子女,由於支持廢死,曾替捷運殺人魔鄭捷、女童小燈泡案的王景玉、文化國小女童案的龔重安、弒母逆女蔡京京及華山分屍案的陳柏謙等人辯護,被稱為人權律師,沒想到現在爆出約炮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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