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東區某大樓陳姓主委,涉嫌為市議員參選人賄選,今天被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另外,嘉義縣新港鄉一名女姓樁腳,涉嫌為縣議員參選人買票,今天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訊息指出,檢察官陳美君昨天指揮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嘉義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搜索嘉義市東區某社區大樓等6處,查獲陳姓主委為一名市議員參選人買票,並帶回10餘人偵訊。
檢方指出,陳姓大樓主委於今年9月間,分別交付現金賄款給趙姓、官姓、黃姓、陳姓等樁腳,隨即由趙姓等樁腳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代價,向社區大樓選民買票。
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定陳姓主委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今天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陳姓樁腳犯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認為無羈押必要,以2萬元交保;其餘樁腳及選民飭回。
另外,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葉美菁昨天指揮警調單位,前往嘉義縣新港鄉查獲阮姓女樁腳,以每票500元代價為一名縣議員參選人現金買票。檢察官以阮姓女樁腳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嘉義地方法院上午發布訊息指出,有關新港鄉阮姓女樁腳違反選罷法案件,被告應訊時,一改先前警訊坦承的態度,不僅否認犯行,還辯稱是自掏腰包,但對於資金來源交代不清,法官認為阮女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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