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投縣長李朝卿被控藉工程等案收回扣,最高法院昨天駁回部分上訴確定,必須入獄,李朝卿今天出面喊冤,並質疑為何選前時刻遭重判,但他也說,會坦然面對、配合執行入監。
李朝卿被控藉莫拉克風災復建工程等案收取回扣,最高法院昨天駁回部分上訴確定,以其犯8件回扣罪,各判刑12年到14年不等刑期,合計高達98年,但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檢方另向院方聲請裁定,由於李朝卿必須入獄,南投地檢署啟動防逃機制。
李朝卿昨天接受媒體電話訪問,才得知判決結果,直說「怎麼會這樣」,不久便掛電話,也不再接受其他媒體訪問。不過他今天再度出面受訪強調清白,除對判決結果不敢相信,選前遭重判定讞,他也質疑「司法是不是被當成選舉工具」。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9月被押往台北監獄服刑;前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於立委任內炒作合機股票遭判刑8月定讞,9月25日入監;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因林內焚化廠案遭判刑8年定讞,7月發監執行。
李朝卿舉例說,林益世、傅崐萁、張榮味選前陸續入監,「選舉的節骨眼上,連續好幾位進去」,除強調自身清白,也批評「哪有國家司法、政治操作是這樣」,但他不會做出「無謂動作」,會配合執行,目前心情仍混亂,不過收到判決書後,會與律師研究。
南投地方檢察署表示,李朝卿及同案另一名被告、李朝卿的妻舅簡瑞祺,限制出境及出海,並依防範刑事判決確定案件受刑人逃匿聯繫作業要點,啟動防逃機制,今天上午再召集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中機站、南投縣警察局、中興分局、草屯分局、南投憲兵隊,討論防逃措施分工與執行細節。(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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