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停車位,很多人貪圖方便,違規併排停車。不過更叫民眾看了火大的,是明明有空的停車格卻停不得。因為有車主恐怕為了省錢,不把車停格子裡卻佔據馬路。偏偏這樣一擋,連別人也停不了。員警就說,這同樣屬於併排,被拍下檢舉的話,罰鍰2400元。
因為右側這兒都是空的,偏偏賓士車卻停外頭,推測可能就為了省停車費。
民眾:「他又不想進停車格又要省錢,這樣蠻生氣的,幾乎都是像那種白色格子,他們都會停在隔壁,這邊停兩排這邊停兩排,停到剩下中間一排我們可以走而已。」
偏偏這樣的狀況到哪兒都有,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別人的不便上。
新竹交通隊副隊長蔡志銘:「不管旁邊停車格有沒有停車,均屬違規併排停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56條第二項,可處駕駛人新台幣2400元罰鍰。」
不管裡頭有車沒車,是汽車還是機車腳踏車,只要停到格子外頭,通通屬於併排違規,省了小錢,小心紅單更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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