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購屋族嚮往住家內有個大庭院,往往會考量大樓內有「露台」空間,可以種植花草、養寵物等等,但是入住露台屋也有眉角,專家提醒露台屬「約定專用」如果要在露台建設採光罩,必須經過管委會同意才能變更露臺外觀,而且不能超過露台面積的1/3。
以北投這棟鄰近捷運奇岩站的新成屋為例,原本室內單坪80萬,但外頭多了這40坪的露臺,只有室內單坪價格1/3,大約25萬-27萬,可以種花草、擺放桌椅,再加上露台戶本身稀少,不少退休族購買意願高。
創意家行銷經理杜韋霆:「一般的企業主在退休後他們會希望有一個露台、自己私有的空間來做活動。」
但是從市區直擊,部分露台戶被屋主加蓋了遮陽板,專家也提醒面積別超過1/3,因為露台雖是社區共有,但屋主只有使用權,要經過管委會同意才能變更,恣意加裝採光罩恐怕會變成違建!其實露台沒有頂蓋,下一層是別人家的屋頂,而且跟一般陽台不一樣,露台並不屬於附屬建物、也沒有算在權狀面積當中。
但是房仲提醒,購買露台屋,合約上明確記載露臺屬於約定專用,如果是舊房屋轉手也要向建商確認,其他戶合約書也要有簽名同意該露台為露台戶專用,以免購屋後引發不必要的糾紛!但是也有購屋族擔心高樓層露臺會有排水管臭味。
創意家行銷經理杜韋霆:「其實那個是比較老舊的一個工法,那像現在的工法他們都已經能做到當層排氣設備。」
但代銷強調新建案多半都有「分層排氣設備」,不會集中到露台排放,更不用怕飄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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