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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檢超音波為常態! 醫師:破5次需審恐挨罰

記者 楊雅琳 / 攝影 周育鋒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8/01 19:24
最後更新時間:2018/08/02 21:22

準媽媽到醫院或診所,照超音波已經是慣例,但其實健保僅給付一次,剩餘的超音波檢查,其實都是醫院為了滿足孕婦需求或者服務,自行吸收提供,就有權威醫師指出,健保署7月開始要求,孕婦到產科就診,照超過5次超音波,醫院就要加強抽驗,如果發現有占用社會資源事宜,可能會被開罰,讓醫師不敢多做。
但健保署澄清,表示是為了精準使用資源,只會抽驗極端值的抽驗,像是超過12次才會抽驗,而且不計算正常產檢的超音波,而是產科超音波,一般產婦一年平均不超過兩次。

 


圖/TVBS

寶寶心臟跳動強烈,媽媽聽到安心又興奮,懷孕期每次產檢都照超音波,已經是慣例。

婦產科權威尹長生:「這還是胎位不正。」
 

這位準媽媽胎位不正,嬰兒體重較重,因此比起一般孕婦得多照幾次超音波,但健保局傳出,要求各醫院照超過5次就要給報告,否則可能開罰。

孕婦:「一個月產檢一次而已,就已經覺得要等很久了,你還不照超音波的話,心裡就會慌慌的。」

圖/TVBS

孕婦:「像我現在的狀況,我自己本身是在安胎,我有可能幾乎每個星期都要下去做產檢,如果產檢過程當中,如果沒有作完整超音波檢查,或其他像胎心音的檢查,我們的擔心其實會更擔心。」

但是其實國健署發放的媽媽手冊,上頭也只標示健保給付一次照超音波的額度,醫生也說為了滿足孕婦需求及醫院服務,每次產檢超音波幾乎都是醫院自貼。

再加上以醫學角度來說檢測4次看看狀況,沒問題次數少也OK,但婦產科權威卻表示健保署「淺規則」,使用產科超音波檢查,超過5次未來要加強抽審,並且要求案件說明。

抽審案件內需具備超音波照片,加註日期做成正式報告,如果胎兒正常卻多照超音波,審核不過,恐怕回推到醫師身上,相當一個孕婦多照一次,就得付1萬元到10萬元的罰款。

 
不過健保署對此做出澄清,表示八月起有修正「醫事服務機構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其內容就孕婦產前檢做出修正,但並沒有限制產科超音波只能照5次,而是有一年若超過12次,屬於極端值,可能有浪費社會資源之事項,做調整,產科超音波更不包含產檢時的10次超音波檢查,平均一個孕婦使用到產科超音波的機會,一年不超過兩次,因此健保署認為醫師可能誤解此公文,會再持續溝通。


圖/TVBS

圖/TVBS

然而婦產科權威尹長生,認為「少照超音波、限制使用次社會讓醫師很害怕,碰到這種情況大家,我們寧可減少檢查,減少做超音波、減少去申報,這樣情況對病人,醫師之間的溝通,對病人的安全、胎兒的安全,我們覺得有點可怕。」

婦產科權威說,台灣女性目前已走向高齡生產,孕期問題多,得安胎,再加上超音波對人體危害程度相對較小,因此還是建議產檢時都照一下比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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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科#超音波#健保#抽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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