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產業工會106年春節發動依法休假,上百人遭記過處分。經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再申訴後,原有113人遭記一大過、考列丙等,4月間調處成功後,112人已改列乙等。
保訓會今天在考試院會報告今年上半年辦理保障事情等情形。
其中,1月至6月調處件數高達190件,與106年同期調處僅1件相比,主要是受理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暨所屬分支機構同仁106年春節集體「依法休假」的懲處再申訴事件。
對此,保訓會認為雙方有調處的空間,通知再申訴人與台鐵二度前來陳述,於4月23日下午2時調處,至當天下午8時許調處完畢,最後調處成功。保訓會官員受訪時表示,「調處成立」。
保訓會官員表示,再申訴人187人逐一減輕懲處額度或不予議處,並按調處結果重新評價106年考成等次。
原懲處遭記一大過者,共有137件,其中考列乙等23件、丙等113件,另1件因退休未辦理考成。經調處後,原本的113件考成丙等者,其中的112件皆改列乙等,僅1件因相關員工延長病假逾6個月,仍維持丙等。
保訓會調處有四點考量,第一,相關法制不完備,導致台鐵與再申訴人就勞動條件及請假規則等內涵,有認知的差距;第二,再申訴人等有過勞之疑慮;第三,再申訴人等春節集體休假作為的目的,是在爭取合理的勞動條件;第四,台鐵的運輸業務具有公益性。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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