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大廠瑞軒遭指控,惡意解雇休完育嬰假的女員工!投訴人V小姐說,她去年8月去生小孩,今年4月初回到工作崗位,結果工作不到1個月,竟突然被人資長告知「明天不用來了」,質疑公司惡意資遣,育嬰假復職的婦女,向勞工局申訴公司違反勞基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對此,瑞軒公司全盤否認,強調絕對沒有歧視。
生完小孩回到工作崗位卻突然遭到解雇,V小姐指控,科技大廠瑞軒歧視婦女。
投訴人V小姐:「印象深刻,因為就是我剛好,完成那個哺乳,一出來就被瑞軒人資長通知,就說我做到今天(4月27日)。」
V小姐說,去年8月她因為生產,留職停薪到今年4月2日,結果工作不到1個月,4月27日,人資長以「不適任工作」突然要他「明天不用來了」,而生產期間的分紅獎金與年終都被扣除,V小姐氣得申訴到勞工局,也提出錄音檔,證明人資根本不清楚,她哪裡不適任。
投訴人V小姐:「所以你根本不了解細節,你為何要拿別人說詞來指證我。覺得我有對公司損害,我有造成的話,請你拿出佐證出來跟我講。」
瑞軒公司人資長:「我們沒有談到,對公司造成損害這件事情。」
遭指控的瑞軒科技以顯示器、電視為主,發言人說,不少員工都曾因為生小孩離開職場一陣子,公司都有復職也有哺乳室,絕對沒有歧視婦女。
瑞軒科技公司發言人邱裕平:「雙方都在進行調解,公司也同意以原來相同條件下,讓她恢復工作。」
雙方各說各話,調解2次都不成立,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將對瑞軒進行勞動檢查。因為依據性別平等法,雇主不得資遣育嬰假復職婦女,一旦被認定成立,主管機關將會裁罰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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