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9日澎湖望安有一名消防小隊長,接到溺水報案馬上衝去救援,成功幫助溺水男子恢復生命跡象,英勇事蹟曝光後,卻反而受罰,因為小隊長救援當下沒穿制服,長官看到後要求他自請處分,但他認為自己只是把救人擺第一,向長官解釋,還被認為是在嗆聲。

隊員說自己沒申請處分 ,因為在第一時間盡力救人,認為如果長官要懲處請自便,接著就有人回從嚴議處,還說消防員出勤都要依規定著裝,引發爭議。

不合服儀的蔡消防員在自己的粉絲專頁解釋,說救人一秒都不能等,自己是救護員了解時間的重要,也因為當天本來的救護班同仁外出安檢,自己內勤,突然獲報當然先出動,但任務成功沒獎勵 ,反倒因為服儀違規,解釋還長官誤解在嗆聲。

到底在救人救命趕時間下的狀況,先打點服儀還是要先出動,現在消防員們也討論不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