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法保障租屋族,新規定是住宅單層隔間超過6間,或設置超過10張床位,就算是「供公眾使用建物」,得依法申報列管,換句話說,房東有心規避,只要少隔一間或少設一張床位,就能「安全過關」,加上隔間套房屬於室內空間,如果沒人檢舉也很難發現,房客更擔心,房東依法改建的成本,可能會轉嫁租金。
新北市的隔間小套房大約7-8坪,緊鄰菜市場月租7200,雖然有窗戶,但被鐵窗封死,政府的租屋新規定雖然是保障房客,但租屋族還是有擔心。
房客林小姐:「因為房東改裝什麼的,我們也不可能住在裡面,那第二個就是我下次要再找房子的時候,我的選擇可能會變少,因為要直接找到的是合格的房東,那第三個就是我的租金相對可能就會變高了。」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它的獨立電表裡面去看,有12個獨立電表,最誇張的也有像其他的縣市,還有那個頂二加,租屋安全是一個相當重要的,不能去把任何就是說,有危險性的房子拿出來出租。」
從執行端來說,這類租屋物件遍布全台,藏身室內外觀難以分辨,只能靠民眾檢舉,但如果房東有依規定申報,實際建置沒有按照法規,地方政府後續會主動追蹤,依違規情況不同可罰6~30萬元,加上房東改建減床、減房,可能會把成本反應在租金上,導致租屋市場僧多粥少的情況越來越嚴重。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隔成很多間的房間都是在屋內,那這個沒辦法透過衛星,衛星照片,或是建管單位會到制高點去,就可以馬上查得到的像頂樓違建,陽台外推這個。」
因為內政部公告,把「6間房」、「10個床位」當作認定門檻,就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若房東要有心規避也不是不可能。然而,類似的火警意外,一再發生,把關房客住的安全,光靠立法沒有後續配套追蹤,真的不夠。
實踐大學教官張念申:「這邊是隔了四間,6+1的標準,6就像比方像大門的門禁,然後照明設施,另外熱水器。」
租屋族當中大學生不在少數,校方透過探視訪查,篩選合格租屋,像是這戶同樣是住宅分租只隔了四間,將原本客廳保留,逃生出入口、監視器、消防設備都有設置,相對安全得多。
實踐大學教官張念申:「瓦斯型的熱水器就必須安裝在戶外,如果在室內就必須要有這種強制排氣的功能的熱水器,這樣才會符合安全,另外像這種逃生通道,防火巷的部分也是必須要清空。」
台灣租屋市場「蝸居化」,薪資凍漲,租金卻年年喊漲,就怕租屋族為了省錢,寧可犧牲安全,小坪數、多隔間、衝租金,暗藏隱憂,政府立法保障租屋族,倘若執行面無法真正落實,立法恐怕也只是做半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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